各县区总工会、开发区工会、市直工会、市直机关工会:
按照省总工会有关指示精神,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,市总工会决定于2016年“七·一”前后举办第三届全市职工书画展。为搞好本次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望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发动、组织工作,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大赛主办单位:菏泽市总工会
承办单位:菏泽报业集团新闻书画院
大赛程序:
1.参赛人员范围:全市干部职工。
2.参赛作品:主题鲜明,精神向上,作品要热情歌颂党的正确领导和伟大功绩,弘扬长征精神,突出“中国梦·劳动美·爱国情”的时代精神,反映时代风貌,传递正能量,讴歌改革开放、各种流派的书画作品。
3.参赛作品规格:参赛作品为四整尺书画作品一幅。
4.参赛办法:各县区参赛作者在6月15日前将作品报送各县区总工会。各县区总工会报送菏泽新闻书画院,市直工会、市直机关工会收集的作品直接送菏泽新闻书画院(地址:菏泽市新天地公园内菏泽新闻书画院,联系电话15615706444、13953070275)。
5.参赛作品处理:作品经过初评-审评-定评三个步骤,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获奖作品将在“七·一”建党节期间展出,各类作品概不退稿,作品拍卖后用于困难职工救助。
6.评奖办法:组织全市知名专家、学者、教授和著名书画家、书画评论家、书画收藏家组成评选委员会,严格按有关评奖程序进行。
7.奖项设置:一等奖10名,二等奖20名,三等奖40名。设立优秀组织奖5名。
8.奖励办法:获奖作品颁发由市总工会、菏泽日报社联合验印的荣誉证书。一等奖颁发奖金1500元,二等奖颁发奖金800元,三等奖颁发证书,组织奖颁发奖牌。
9.媒体支持:大赛活动开展期间,《菏泽日报》、《牡丹晚报》、《齐鲁晚报·今日菏泽》、市电视台、市广播电台、《菏泽广播电视报》、中国菏泽网、书画文化新闻网等门户网站将进行相关报道。《新闻书画报》出版大赛专号,《菏泽日报》对获一、二等奖的作品进行版面展示和推介。
菏泽市总工会
2016.5.18